本报北京3月6日电(记者 刘昆)由清华大学教授韦文林牵头,包括厉以宁等在内的30名人大代表建议,我国在入世之前,也就是在向外资开放电信业之前,先向本国的私营企业开放包括基础电信业在内的全部电信业务,更好地迎接入世后激烈的国际竞争。
据悉,近十年来中国电信业发展迅速,电信业基础设施和电话普及水平迅速提高,电信业收入1999年已经达到2433亿元,占GDP的3%,而十年前仅占0.6%;因特网用户数从1997年的67万户急增至1999年末的890万户,2年增长了13倍。
但是,根据现行法规,除了因特网接入服务(ISP)外,中国私营企业总体上仍被禁止进入中国电信业。代表们提出:在将要制定的《电信法》和国务院正在审批的《电信管理条例》中,明确两个原则和政策,即全面取消对私营企业进入电信业市场的限制,切实解决电信业互联互通的问题;立即用试点的办法让有一定业务基础和经验的私营企业先进入电信业。
在即将向大会提交的议案中,代表们陈述了理由:宪法已经明确包括私营企业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去制定的不允许私营企业进入电信业的规定已与上述精神不符;私营企业进入电信业不会影响国家安全;先向本国私营企业开放电信业,有利于迎接中国加入WTO之后激烈的国际竞争;九十年代以来中国私营企业的卓越表现已经证明它们有能力在中国电信业中发挥更大作用;允许私营企业进入将有利于从投资和需求方面推动中国电信业乃至中国经济持续增长;有利于加快中国电信业的改革和机制转换,直接和间接地增加中国电信的基础网络的业务量。